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骗艳记-第4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昏迷不醒。都怪我平时对他管教不严,他才敢私自跑去神山采药。三年来我想尽办法也救不醒儿子,所以干脆做起贩卖药材的买卖来,希望能有幸遇见名医,挽救我不争气的儿子。”
    神山指的是贡嘎山,任何敢于攀登,哪怕是靠近的行为,也是对神灵的亵渎,是犯不可饶恕的罪,何况是去山上采药。
    格桑大叔认为这是神对儿子的惩罚,但是他依然不甘心儿子永远沉睡,所以才想到这个办法,因为他人品好,手中的药材品质也高,很快就占领了藏药的高端市场,加上有商贩们帮忙牵线搭桥,凡是来西藏采购药材的人,基本上都不会错过。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所有上门采购的主顾,格桑大叔都当作贵客款待,几年来儿子的病情没有进展,奇人异士倒是结识了不少,格桑大叔的名气也更大了。
    单是看白衣女子的神情也是胸有成竹,女人用碗喝酒才是别有韵味,李芦加盟拓拔家以前就是名医,王浩至少是个半吊子医生,唯一不懂行的人是拓拔舞。处在这样的环境里只有两个字,尴尬,不过良好的素养让她永远不会失态。
    炼丹和医术毕竟是有分别的,王浩深晓其中的差别,所以始终缄口不言,这种情形不如瞧瞧白衣女子的表现。
    “在下和朋友对医术也略通一些皮毛,不如让我们也看看,也许能帮的上忙呢。我们没有别的意思,学医的人见到疑难病症自然喜欢一探究竟。”李芦谦虚的提出请求,昏迷的种类千奇百怪,相比之下,治疗方法就简单的多,往往一种办法就能解决上百种原因导致的昏迷,用不着非对症下葯,这就是李芦信心的来源,好歹他以前也是个名医,医术方面不缺少自信,不爽的是将胖子也拉了进来。
    入座后,王浩就坐在了席位的左边,一碗接一碗的喝着青稞酒,西藏人的习惯,男左女右,不准随便混坐,拓拔舞此时和白衣女子坐在一处,别看女子乍看下并不如何出众,如今与拓拔舞坐在一起仍然不曾失色。
    胖子听见李芦的话,当场呛的喷出酒来,然后是不住的咳嗽,胖子喜欢低调做人,即使能做到也不会卖弄,何况连病人都没看过,哪有什么把握可言。
    “他才是名医,我什么也不是。”解释言简意赅,而是完全属实,王浩确实并非医生,更谈不上什么名医,烧丹是烧丹,行医归行医,不可混为一谈。
    格桑大叔对胖子的态度非但不责怪,倒是有几分欣赏,行医之道最忌不懂装懂,稍有不慎那就是误认性命了。虽然嘴上不提,但是看神色也能猜到,老头挂念儿子的病情,哪里有心情喝酒,即使有也是喝的闷酒。
    与其这么喝酒,还不如先看病,女人放下酒碗,示意先帮格桑大叔治疗儿子。
    胖子不得不佩服女人的智慧,仅仅一个眼神就能让你知道她要做什么,让人丝毫察觉不出不便。所以胖子依然无法确定她是哑巴,或者是磕巴,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到她需要使用语言的地步。
    格桑大叔心领神会,自然是求之不得,连忙带着众人进入内室。房间里弥漫着各种药材的浓郁气味,老人为了让儿子早日醒来,使用了所有提神醒脑的药物,以至空气中的气味让人感觉呼吸不畅。
    “空气不新鲜对健康有害,尤其是昏迷不醒的病人。”得到格桑大叔的用意,王浩才拉开了窗户。房间里能听见微重的喘息,原来刚进来的时候,几个人都是闭住呼吸,这也难怪,提神醒脑的药物气味都比较刺激,辛辣。
    王浩悄悄瞄了病人一眼,那是个英俊的藏族青年,长期昏迷没有导致虚弱,相反,青年就像强壮的草原狮子,一定迷倒了不少藏族姑娘。
    但是皮肤颜色不够健康,呈现纸片一样的惨白色,粗略的看了一眼,也能知道体温低于常人。这种状况并非是生了病,倒像是中毒的症状,而且并非寻常五毒,而是寒毒。王浩可是利用万载冰魄筑基,对寒毒属性再清楚不过,能让人中上寒毒的异兽不少,其中罪大名鼎鼎的应该属冰蚕了。《拾遗记》有载,东海峤山有冰蚕长七寸,黑色,有角,有鳞。
    如果那的确是一只冰蚕,倒是非常适合胖子使用。
第六十六章
    贡嘎山,冰蚕,王浩心中暗喜,表面上却一点也没流露出来,人家儿子可是命悬一线呢,这个时候若是笑出来非被打出去不可。假如青年中的是冰蚕的寒毒,那么寻常的医生的确无法可解,即便找到神医也没有办法。
    理论上寒毒是无法可解,不过天地万物相生相克,如果王浩此刻有赤焰丹,还可以勉强试试,成功机会也很渺茫。回梦丹的功效或许能令青年立刻醒转,但是那意味着他要承受无尽的痛苦,还不如像现在这样失去知觉呢。
    女人也是大致看了一眼,拿过纸片写下两个字。火鸦,笔迹不像女子的娟秀,却带着一股纵逸不羁的洒脱,字如其人,她的诊断和胖子不谋而合,可是没有任何人知道。
    换成是修真者也许还能想想办法,毕竟修真者的身体足够强悍,而且神通广大,也许真能捕捉到火鸦也未可知,可是发生在格桑老爹的头上,那就和死结没多少分别了,能做的只有惋惜。
    拓拔舞突然见到火鸦两字心头一震,只有她知道火鸦就在王浩手里,但是她不知道王浩早就和火修散人交换了晶石,如今连晶石都彻底炼化了,要不然哪来的练神期修为呀。
    一双美目在胖子身上质疑,心底里,拓拔舞希望他能拿出火鸦救人,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却是救治了别人的命呵。可是胖子见到纸片上的字连眼睛都没眨,一副老人家,请你节哀顺变的神情。
    “火鸦到底是什么?有了他就能救醒我的儿子吗?在哪里可以找到?”格桑老汉一口气问出大大堆问题,可惜女孩不会说话,王浩也不想解释,拓拔舞则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最后回答的人只有李芦。“老人家,火鸦是传说中的上古异兽之一,擅长御火,所到之处连一草一木也留不下,传说后羿射下的九个太阳就是火鸦。那可不是一般人能找到的东西,即使找到了也没有办法收取。”
    格桑大叔做梦也想不到要,救儿子居然扯到上古异兽,这样的事实知道了又有何用?怪只能怪他的儿子不该踏上神山,传闻中,神山就不是凡人可以涉足的地方,即使靠近也不行,寻常人只能远远的瞻仰,顶礼膜拜。
    当晚格桑老爹喝了很多的酒,胖子看到他眼中闪动的泪光,那是父爱,除非是为了心爱的儿子,还有什么能让铁打的汉子流泪?
    当初自己离家出走的时候,父亲何尝不是与他一样,可怜天下父母心。或者在合适的时候可以帮帮他,说实话,胖子倒是不介意助人为乐,不过前提是无需付出代价,至少在目前的风头上,他绝不肯和火修扯上关系。
    夜里,胖子拎了壶酒独自来到野外,冰川吹来的冷风拂过身体,犹如少女冰凉的小手。这样喝酒比待在房间里舒服多了,不过好景不常,小小酒壶转眼间就见了底,继续留在野外只能是喝风,要是有个像样的酒具该多好?
    胖子赌气将酒壶扔向远处,酒这东西要么就不喝,要喝就要喝个痛快,最讨厌的就是刚喝到一半却发现酒壶空了,这样的垃圾留下就是虐待自己。
    突然,身后传来一缕醉人芬芳,那是女人身上的味道,还是个带着酒的女人。胖子立即联想到神秘的白衣女子,转过头果然看见那熟悉的白色,身姿修长却看不出柔弱和妩媚,倒是像一根翠竹般柔中带劲,一如既往的提着个精致的酒坛,她的脸上挂着迷人的浅笑,看似没有为格桑大叔的儿子伤感,假如看见无法救治的病人便不开心,那么很多医生可能一辈子失去笑的机会。
    不过那种笑却并非做作,或者仅仅是出于礼貌,那是一种超脱凡尘的笑容。仙子绝不会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开心,或者是不开心。生老病死本来就是人之常情,在修真者眼中和睡觉差不多,有什么好在意的?
    “为什么每次见到你,我都是非常的狼狈?”明知道她不会回答,胖子仍然是自言自语,习惯了以后就会发现,她的沉默在多数时候让人舒服。依据常识,这种女人如果某天说出话来,肯定是要有人不舒服了。
    女人果然什么都没说,啪,的一声拍开泥封,将酒坛高高的拎起来倾倒,同时扬起素面,任由烈酒浇落口中,液体顺着天鹅般的颈子流淌,打湿了雪白衣襟,可是她浑然不觉。
    普通的女人要么青涩,要么矫揉造作,她却展现出与众不同的魅力,魅力的释放来自于个人内涵,做不出假来。仿佛这个世界原本与她无关,她不影响或者改变身边的一切,同时也不接受环境对自己的影响,超然世外。说的通俗一点,她的人生活在这个世界里,可是心却脱离了这个世界,跳出三界外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人的肉身是无法出三界的,心却可以。
    虽然仅仅是一种心理上的境界,却只有顶级高手才能触及,范围不仅仅限于修真者,强大的妖,鬼,仙,甚至是魔都能够达到。拥有这种境界的人都是在俯视苍生,比如说陈玄,问剑,芸芸众生在他们眼中和蝼蚁差不多。
    胖子拿定主意不问女人身份,可是骨子里仍然甩不掉好奇,一时间犹豫不决,居然就这么呆住了,恍惚间女人将酒递到他得手上。
    王浩先是灌下了两口,挠着后脑勺笑道:“到现在还不知你叫什么呢,但是没有关系,反正我说话你能够听的懂就行。你说,我每次落魄时都能遇见你,是我倒霉的时候你就出现,还是你出现了才让我倒霉的。”
    这话听起来分明就有调戏成分,妩媚的笑容里浮现出一丝嗔怒,女人飘然离去,不过看她的表情倒不是生气,而是不大喜欢这种调调。
    郁闷的是她连酒也拿走了,王浩拍拍屁股走向小镇,时间尚早,说不定还可以找到喝酒的去处。夜晚的小镇别有风情,俨然比白天还要热闹,街道上人群摩肩接踵,如今各大旅游景区已经不准写老子到此一游的经典名句,好不容易来一趟海螺沟,纪念品可不能少呀。
    最抢眼的莫过于各式各样的银器了,在店铺灯光的照射下比铂金的还亮。摩西镇的银器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藏银,一种是纯银。
    藏银表面有些灰暗,上面黑黑的东西是草灰,不过却彰显出藏族饰品简洁,粗犷的风格。以前的藏银一般是含银量百分之九十二点五的银合金,可是现在基本上被商家用白铜取代了,只有傻瓜才会花钱购买。
    不过纯银的制品也不少,而且花样繁多,除了各色法器外,还有小刀,茶具,酒具,各种精美的首饰自然是少不了的。
    心有所想,王浩被一款精美的酒具吸引了进去,和别的酒具一套七八件的不同,胖子看中的只有一件,形状像个粗胖的坛子,边缘上镶嵌了一个提手,此外还有少许的花纹装饰,就是这么简简单单的造型,圆圆胖胖的却能勾起人的喜爱。
    店主殷勤的赶过来,用到生不熟的普通话介绍道:“老板真有眼光呵,这酒壶是我从外面收来的,找遍摩西镇只有一件。这是货真价实的纯银,人家祖传下来的。”
    才怪!胖子用指尖轻轻一弹,酒壶发出悦耳的声音,纯银倒是不假,不过说是祖传未免牵强,这年头谁肯将祖传的东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4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