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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清广本纪-第12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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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别摆着一张死人脸了,没意思。干快点说吧,说完我好回家吃饭,我妈还等着呢。”

    “说啥?”主角木然的问,显然脑子还未清醒过来。

    长相偏小的小伙子有种要抓狂却偏偏达不到沸点的苦痛,双手捏紧拳头。全身用力,却不想,憋出一串屁来,而且又臭又响。他顿时就泄了气,愤愤地开了自己一侧的车门,等气味消散出去。

    主角几乎是下意识的也跟着开了自己这边儿的车门,空气一对流,气味就淡了。开门的动作让他看到了自己怀里抱着的文件袋。于是正事也总算被主角记了起来,也不等余味散尽就赶紧招呼着一起关闭好车门,谨慎小心地打开文件袋。文件袋的口儿是用双面胶粘住的。主角轻轻的揭开尽力不撕扯坏了,这样一会儿还能再粘回去。

    文件袋里有个大信封,信封被一张白纸贴住,白纸上有地址有姓名。除了这个信封,还有一叠子钱。

    主角是第一次亲自打开文件袋,但他到这单位都已经一年半了。而且一直在外勤上,以前跟的那个死鬼头儿又是大大咧咧无所顾忌的性子,没少当着他的面儿拆开文件袋,要不然他也不会落下这个不严谨的毛病。不过不严谨也有不严谨的好处,如果不是以前的头儿不严谨,他也不可能知道,白纸上打印的地址就是他要去的地方,上面儿的人名就是他要找的人,他要做的就是赶到那里,将信封交给那人,然后听那人安排就行。文件袋里的钱就是此次出差的经费,这钱通常都用不完,剩下的头儿可以做主进行分配,小兵通常只能拿到零头,他以前都是如此。

    他看了地址和姓名后,将钱捧起来,准备数,却突然记起上次出差,那个瘦小枯干的家伙根本一分钱都没有分给自己,而且自始至终都没有提过这个茬儿。他简直是出离于愤怒了,这是何等的贪婪与吝啬才能做出的令人发指的行径啊!

    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长相偏小的小伙子歪着头认真的观察了一阵那个信封,乘着主角捧着钞票愣神,闪电般的伸手,一把抓过信封来,在鼻子底下闻了闻,然后使劲儿揉了揉,在举起来不停的抖动。

    主角吓了一跳,从愤怒状态恢复回来,震惊于其胆大妄为——这也敢抢去玩儿!可他还不敢伸手去抢回来,身大力不亏,他有充分的信心自己轻易能抢赢这小家伙的,但他不敢,他怕,怕一不小心两人将信封给扯坏了。“赶紧给我,”他只能疾言厉色的叫嚷,“千万小心,别弄坏了。”

    “切!”对方满不在乎的憋着嘴,不过还好,一抖手,将信封扔回给他,“怎么可能搞坏,就算搞坏也没啥,里面应当是新钞票,大约是一万五,你将钱带到就好,信封屁用没有。”

    主角两支肉呼呼的大手紧张的摊开来接住了信封,拿到眼前反复看好没有损坏才松了口气,又默记了两遍地址姓名才将信封重新装回到文件袋里,封好口子,塞在自己怀里,然后继续数钱。钱数是三千整,他估算了一下,这一趟来回的油钱和过路费得一千挂零,跑慢点儿的话,住三个晚上的旅馆再加四天的餐饮剩下就没多少一点儿了,但是,要是跑快点儿,倒班儿开车不住店的话,省下来的钱就比较客观了,两趟下来自己也能买个pd了。

    “你有驾照没?”主角问身边儿的小兵。如果要换班儿开车,一路上不停的话,必须两人都能驾驶。以前他和死鬼头儿这一组就是跑得慢的,落下的钱少不说,回来的时候住店吃饭都是非常麻烦非常费心的。另一组,瘦小枯干的家伙一贯是白天晚上赶路,顶天去的时候住店,回来的时候连吃饭都不上馆子买干粮带着,大小便从不上厕所,在偏僻公路上临时停车在路边儿就地解决。这样才快才省钱,而且少麻烦。

    “有。”长相偏小的小伙子冲口而出,紧接着就一呲牙,“啧,啧……啧,开这破车?!”

    主角脑海里顿时回忆起上午那一幕,瘦小枯干那位的黑脸如霉烂的苦瓜一样浮现出来,让他心中警惕,于是试探着说:“单位里就这样的车,要不你借一辆好车来?”

    小伙子几乎没思考就点头了,紧接着就摇头,然后叹了口气说:“算了,我怕了你了,就开这破车吧。”他虽然没经过多少事情可人绝对不笨,在冲动的点头的同时就想到不对劲儿了,这可是公事呀!自己去接车?凭什么呀?这回自己借了,那么下一回呢?这可是跑长途,要是在外面车坏了,算谁的?

    主角的胖脸上飘过一缕失望的神情,如果可能谁不想开好车呢。

    “咱们什么时候出发?”小伙子撇开破车的纠结不去理会,重新燃起兴头问道,“要去几天?去办啥事儿?”

    主角沉稳的回答:“跟着去了不就知道啦。”想当初,他第一次出差的时候也跟好奇宝宝一样,问题也是一堆,那会儿,死鬼头儿就是这样不咸不淡的一句话将他所有问题都封杀赶紧,特沉稳。

    可惜,此刻发问的并不是当初的他。

    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长相偏小的新人很显然不是那么容易被糊弄的,不屑的瞟了一眼过来,声气不善地说:“多大点儿事儿呀,有必要搞得神神秘秘的吗?”

第一百九十三章 长袜子皮皮3() 
主角无论如何都没想到,当年被头儿一句话说的没脾气的是自己这个小兵,但同一句话,轮到自己当头儿的时候,却被小兵顶得没了脾气。

    虽然没有确认过但主角绝对坚信自己的人品是一点儿问题都没有的,既然不是人品问题,那么就只能是长相问题了,而他都不需要去看后视镜——这问题必须要承认其存在,只是没想到会那么严重。

    “赶紧说吧,”长相偏小的小伙子催促道,“别藏着掖着的了,咱俩还算投缘,有啥你就说啥。”

    主角觉得好像自己还是小兵,这位新来的小爷才是头儿,这感觉让他很不舒服又无可奈何,使劲儿抠了几把头皮,然后真诚的说:“以前我也这么问过来着,带我的头儿就是那么回答的,你要我说别的我也说不上来啥。反正事情倒是挺简单的,拿上文件袋就走,到地方找到人递上东西,那边儿安排好了的,上了人开回来就行,别的没啥。”

    长相偏小的小伙子仔细打量着自己这位头儿宽大的肥硕面庞,目光从狐疑逐渐转变到了然,点头道:“明白了,你干了一年多了,自己干的活儿都没彻底弄明白是吧。”

    主角很想说自己早就弄明白了,但也知道那么一说必定会被无休止地追问,干脆拿出最憨厚的笑容来堆了一脸。

    小伙子觉得真是太倒霉了,居然遇上个白痴头儿,不过……似乎这样也不错。起码现在很容易就能糊弄他,以后踩过他也不是多难的事情。

    “你家住哪儿?”主角问。

    小伙子指点着。两三道拐之后就到了,果然不远。

    主角在分别时说:“明天一早出发,我七点就来叫你,你今晚就都准备好。”

    小伙子不情愿的皱着眉道:“有必要起得那么早吗?”

    “有,”主角认真的说。“必须要早点走,好避开上班的高峰期。你应该知道的,出城那几个口子,说不准一堵就是小半天挪不动一步。”

    这一点小伙子倒是真知道,这城里每一个开车的都知道,绝大多数地方都是不堵车的,但有几个口子堵起来简直要命。他无奈的点头答应下,背着硕大的背包轻松而去。

    主角从后面看着那个大背包觉得自己也该有一个。犹豫了一阵,最后决定还是先回家把文件袋放好,要是先去买包,万一文件袋掉了咋办。

    回去正赶上吃饭,主角将文件袋郑重放回到自己的卧室的衣柜紧里面,才去洗手,然后吃饭。一边吃,一边将明天一早出差的事儿说了。这一年半时间他出差次数没有一百也远超过五十了。当爹妈的都已经习惯了,一开始真没当回事儿,可随后明白过味道来。这次不一样,以前是别人带着去出差,这回是带着别人去出差。于是也都有点儿小兴奋。然后说到买包的事情上,当妈的果断决策:你留家里收拾东西,包我们给你买回来。

    主角数度据理力争,但很不幸。都被当妈的给无情地镇压了下去,也就只能认了。

    当妈的想当亢奋,丢下碗就率领着当爹的出门了。

    主角收拾了碗筷,抹桌子洗碗,然后才回房间收拾东西。他在自己潮湿且不透风的加盖出来的卧室里转了十几圈儿,也没想好该怎么收拾。最开始出差的时候是当妈的帮着收拾的,好大一包东西,可实践证明没两样是用得上的,而且也不好带,后来就越拿越少,他以前又是个不喜欢带着包的,后来索性就啥也不带了,反正住店的旅社都有一次性洗漱用品,而他又是个洗不洗都无所谓的,能不洗其实更好。

    意识到自己兴奋过头了,主角讪笑着回到客厅,开了电视,随意的调换着节目。

    看了两集半抗日神剧,当爹妈的才回来,包买了,而且买了两个。一个是腰包,一个是背包,要说都是大号的,但主角觉得背包没有自己小兵的那个硕大,心中涌起各种不甘与郁闷。想到真没啥要带的,自己毕竟又是个不习惯带着包的,于是就选择了腰包。

    这个腰包是当爹的拿主意买下的,被儿子首选了,当爹的很是兴奋,甚至超过了当妈的上街前的兴致。

    腰包的容量当然比不上背包,不过这一款在腰包里绝对算的上是巨无霸,都能超过小号的女士背包,比不少挎包都要大,还是一大二小三个组合在一起,大的那个里面有暗包有分隔,外面还带着带拉练的三个小口袋儿。主角将腰包上的吊牌剪掉之后,拎进自己卧室,将文件袋取来,折叠好,装进腰包中间那个大的部分的暗包里,将暗包塞得鼓鼓囊囊的,但外面儿看着一点儿不显眼,好似没装啥一样。满意的点了点头,将文件袋取出来,把那三千块经费分出来,然后从新折叠好,放回去。这三千块钱又分作两组,一组一千,放在左边的部分,另一组两千,放在右边。然后满意的将腰包塞在自己枕头下面,收拾衣服去洗澡,这会儿换一身干净衣服等回来的时候洗澡再换就没必要带衣服了。

    第二天一早起来,早餐战饭整装出发,到昨天送自己手下小兵回家的地方才七点还差一刻,打个电话过去,三分钟之后,长相偏小的小伙子举着俩包子,一边儿啃一边儿快步出来,还是背着那个硕大的背包,而且未见得比昨天更鼓些。这让准备好了要指点一番对方装备带得太多太累赘的主角又只能干张了张嘴没法说出话来。

    不到七点,整个地级市都还在睡梦中,面包车流畅的传出梦境,在朝阳温暖的笑容中奔向远方。

    一出城,主角就拐进了加油站,将油箱加满是必须的,以前的头儿出城也都在这里把油箱加满,顺带把保温杯也加满,早饭后喝水比较猛。主角不光不习惯背包,也不习惯带保温杯,他喝可乐。所以加油已毕,他就到加油站里的超市去拿了一大瓶可乐,这也是有半年以上历史的习惯了。不过在付钱的时候想起自己的小兵似乎也没带保温杯,犹豫了一下,就再要了一大瓶,省得一会儿那小子口渴还得找地方给他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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