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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清-第10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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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军机、户部都没有搭理曾国藩的这个茬儿——反正也没钱;曾国藩呢,也没有就此再催过朝廷一字一词。

    不过,如此一来,善后的责任,就不能不“全”是曾某人一人之责了。

    别的不说,“荃”老弟的屁股,做老哥的,得替他擦吧?

    曾国藩自个儿,并不能屙金溺银,于是,他盯上了湘军腰包的“鼓鼓囊囊”。

    这是一笔数以百万两计的钜数,湘籍将弁士卒,留居江宁,吃穿住行,各种消费,这些钱自然就流入了市面,江宁毕竟是底蕴极深厚的地方,有了这笔“启动资金”,自然而然,就能恢复了起来。

    曾国藩确是胸有丘壑、绝大经济之人,他这一招,管用的很,在朝廷未做任何实质性拨款的前提下,没过多久,江宁就初步恢复了元气。

    江宁这种繁庶地区的中心城市,元气一复,自然而然,八方辐辏,很快就能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局面,这个时候,就不必再借助于湘军腰包的“鼓鼓囊囊”了,事实上,这个时候,湘军的腰包,也已经没有那么“鼓鼓囊囊”了。

    于是,麻烦就来了。

    湘军的钱,大多抢掠而来,既来的容易,大多数人,便养不成积谷防饥的习惯,江宁又不比湖南乡下,花花世界,声色犬马,能够销金的地方实在太多了,不过两、三年功夫,原本“鼓鼓囊囊”的腰包便瘪了下去。

    钱没有了,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可是已经养成了,怎么办呢?自然而然,开始骚扰地方了。

    这方面,曾国藩督江的时候,其实已露出些端倪了,不过,毕竟都是湘军出来的,没有人敢真的落老帅的面子,就有些不法的情事,也是小打小闹,且都是偷偷的来,整体上说,江宁的治安,还是“安静”的。

    曾国藩去江就直,一班散兵游勇,觉得去了笼头,如关卓凡所言,“野马脱缰”,开始恣意横行了。

    刚开始的时候,还算客气——敲开富户的门,开口“借钱”,脸上是笑嘻嘻的,也写“借据”——当然,不管写不写“借据”,钱,是绝对不会还的。

    主人家若不肯给,也不生气,转身去下一家就是了。

    不过,看到他们头上的红顶子、蓝顶子,以及腰间悬挂的腰刀,真正一两银子也不拿出来的人家,是很少的。

    没过多久,红顶子、蓝顶子的态度变过了。

    如果主人家不肯相“借”——上文说过了,这种情形是很少的,大多数的情形,是所求未得餍足,譬如,“借”十两,主人家只给五两——红顶子、蓝顶子就不肯走了,脸上的笑容也没有了,开始骂骂咧咧了。

    *

第一八二章 时空交叉线() 
一般情形下,大约是这么个套路:

    “老子斩头沥血,出生入死,千辛万苦,将江宁从长毛手中拿了回来——不是老子,你们还不晓得在哪里做孤魂野鬼呢!你们的好日子,是老子拿命换回来的!怎么,只不过是借几两银子,就推三阻四了?他娘的,江宁人都是这么忘恩负义的吗?”

    然后,一边操着湖南的“乡骂”:“嬲你妈妈别!”一边用带鞘的腰刀,“啪啪”拍打着桌面。

    到了这个时候,基本上没有人敢不掏钱的了。

    再往后,连骂人都懒得骂了,一旦所求未餍,便往内宅闯去:“没钱?老子不信!必定是藏在你老婆裤裆里头了!要不然就是你女儿的裤裆!总不成是你老娘的裤裆?大爷我受累,自个儿去掏摸掏摸!老马屁!”

    真有拦不住,给他一路闯到后罩楼的,主人急了,家丁仆人,喝骂着拎着棍棒围了上来,他便“嘿嘿”一笑,拍拍自己的顶子,低下头,伸过去,“来,你个哈崽,照大爷这里砸!”

    看着他的起花珊瑚暗红顶子,哪个敢真的砸了下去?

    折腾一轮,最后也只好忍气吞声,破财免灾。

    告到官里,只要没伤人,不论江宁府还是江宁藩司,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来没有认真管过——也实在是管不来。

    但终于开始见血了。

    有一次,“借钱”的一边儿嚷嚷着“大爷我自个儿去掏摸掏摸,也不晓是不是滑不溜手”,一边儿往内宅闯去,他是个青金石的暗蓝顶子,没能唬住主人,双方终于动起手来,暗蓝顶子吃了亏,不多时,便领了一大帮子散兵游勇,回转了来,将这户人家砸了个稀巴烂,主人家的小儿子出力拦阻,被打的很惨,头上破了个大洞,几乎性命不保。

    状子递进江宁府,这一回,没法子再当看不见了,江宁知府请示过江宁藩司,江宁藩司再和江宁将军通了气儿,由江宁府出面,将那个暗蓝顶子拘了来,“枷号三日”,同时,准备行文扬州的江督和北京的兵部,革掉他的四品游击衔。

    孰料刚刚将暗蓝顶子推出江宁府衙大门,还没有带到墙根儿呢,那帮子散兵游勇,便呼啸而至,当着江宁府衙役的面儿,打烂枷锁,将暗蓝顶子抢了去,呼啸而去。

    一众衙役,目瞪口呆,却什么法子也没有。

    报到上宪,江宁藩司、江宁将军都被吓到了,生怕激出更大的变故来,都不敢再做进一步的追究,指示江宁府,“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另外,原先准备行达江督和兵部、革除暗蓝顶子衔级的公文,也按下来了。

    于是,散兵游勇们的气焰,愈加的嚣张了。

    除了“借钱”,调戏、猥亵妇女的情形,也开始出现了。

    江宁城还算好,江宁府属的溧水县、江浦县、六合县,都先后出现了明火执仗抢劫钱财的事情,虽然劫匪没有戴“大帽子”,可也没有蒙面,不少人都认了出来,所谓劫匪,就是湘军的一班散兵游勇。

    赵景贤赴江宁本任之后,不论从哪方面考量,散兵游勇的目无法纪,都是绝对不能再放任下去的了,必定要穷究根治,只是,怎么个“穷究根治”法儿呢?

    照曾国藩说的,“抓住了,该枷的枷,该杖的杖,该明正典刑的,明正典型”?

    曾国藩嘴上这么说,心里大约也确实是这么想的,未必是口不对心,可是,真的可以这么做吗?

    可以自然是可以的,只要杀的人足够多,散兵游勇的气焰,终究是压得下去的。

    在这个过程中,未必不会如江宁藩司、江宁将军顾虑的那样,“激出更大的变故来”,但是,要说湘军余部,真会走去扯旗放炮,终究是不可能的事情。

    毕竟,目下的中国,已不比原时空,掌握压倒性武力的,是关卓凡和赵景贤的这一边儿。

    问题是——

    赵景贤不晓得,曾国藩也不晓得,关卓凡却是晓得的,原时空,有一个“刺马案”在那里摆着。

    留意一下时间线:

    原时空,同治三年,即一八六四年,湘军克复江宁;同治七年,即一八六八年,马新贻履新两江总督;未足两年,同治九年,即一八七零年,马新贻遇刺。

    本时空,由于关卓凡的介入,同治二年,即一八六三年,湘军克复江宁,较原时空,提前了整整一年;洪绪元年,即一八六八年,赵景贤将赴江宁本任,距江宁克复,将近五年,这个时间点,相当于原时空的同治八年,即一八六九年——正是马新贻和湘军集团的矛盾日趋白热化的时候。

    马新贻对付不法的散兵游勇,就是“抓住了,该枷的枷,该杖的杖,该明正典刑的,明正典型”。然而,他得到的,是透胸一刀;而且,含恨长逝之后,刺马的幕后主使,逍遥法外,并永远淹没在历史的迷雾之中。

    有人认为,“刺马案”的幕后主使,就是曾国藩本人,关卓凡以为,以曾国藩的为人和彼时持盈保泰的心气,再如何对朝廷和马新贻本人不满,也绝不至于出此下策的。

    但是,“刺马案”一定是有幕后主使的;这个幕后主使,一定是湘军集团的重要人物——这两点,却概无异议。

    凶手张文祥,刺马之前,同马新贻既没有任何交集,便不存在任何私怨,因此,一定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是他自己说漏嘴的话——就是说,一定是受人指使的。

    除此之外,张文祥的供词,来来去去,不过一句“我为天下除掉了一个通回乱的叛逆”。

    这自然是厚诬。

    马新贻虽然是回教徒,却是自明初以来的山东土著,且十几代下来,进学、出仕,早就百分百汉化了;而且,他是“老教”,同马化龙、白彦虎之流的“新教”,真正是水火不容,怎么可能“通回乱”?

    至于坊间关于马新贻奸占义弟曹二虎之妻、并杀曹二虎灭口的传说,更是子虚乌有,那根本是有人特意造作了出来,既为混淆视听,干扰办案,又为积毁销骨,败坏马新贻的清誉——既杀人、又诛心,用心极深、极险、极恶!

    可叹的是,非但时人不辨是非,后人亦津津为之乐道,甚至添油加醋,反复敷衍,还拍成了电影——拍一部不过瘾,过些年,再拍一部!

    马新贻为官清廉而有担当,不但整肃法纪,不惜其身;在改革漕运、减定浮收、整修水利上面,也很有作为,这样一个好官,不但沉冤难雪,还落得一个任人污蔑的下场,真正叫黑白颠倒!

    “刺马案”叫关卓凡有很深的感慨:我们并不是没有达致历史真实的能力,但是,如何才能够将历史的真实呈现在大众面前,大众又如何才能够被说服接受这份历史的真实,却真是叫人无奈。

    大多数的人,回顾历史之时,看到的,永远只是他自己想看到的,不想看到的,可以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历史的真实,永远不是大众真正关心的东西。而当政者,也未必乐见大众看见历史的真实、关心历史的真实。

    扯远了。

    本时空,马新贻已经从浙江巡抚的任上,调任陕西巡抚了,“刺马案”是不会发生的了,即将坐上原时空马新贻坐的那座火山口的,是赵景贤,那么,在本时空,会不会出来一个“刺赵案”呢?

    *

第一八三章 生死较量() 
“刺马案”最吊诡的,还不是案件本身,而是案件的查办。

    凶犯张文祥,就擒之后,由始至终,未曾动刑——这是极其不正常的。

    摆到台面上的理由,是此等穷凶极恶之徒,既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犯此十恶不赦之案,自然是早就抱了必死之念,打轻了,毫无用处;打重了,只怕瘐毙狱中——他是第一号的钦命重犯,如是,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可怎么交代的过去?嘿嘿,老兄也是晓得的,不晓得有多少人巴望着封了他的口呢!

    主持审讯的漕运总督张之万、江宁将军魁玉,都是这样一个主张。

    会审的署理藩司孙衣言、营务处总办袁保庆,大不以为然,据理力争:既然“打轻了,毫无用处”,那么,不打,就更加没有用处了!凶犯狡悍,不用大刑,单靠软磨,怎么可能吐一字之实?

    咳咳,凶犯愍不畏死,就算施以大刑,也未必管用啊……

    不然!凶犯抱了必死之念是一定的,可是,枭首,一眨眼的事情;凌迟虽苦,也不过一会儿的功夫,熬一熬就过去了。大刑不同!反复勘磨,凶犯再怎么狡悍,也不免有崩溃的一天!一副夹棍,三根横木,看似平平无奇,可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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