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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路恣女-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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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不错,李恣眉开眼笑,以后可以在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之下装一装叉了。
人生不装叉,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她的身体就在客栈房间的床上,聚灵阵大开,不断地吸收灵气入体,而女版李恣在仙路空间里,正在不断地演练剑法,最起码招式要记熟了。
呼哧呼哧喘了两口粗气的李恣,终于忍不住摸了一把自个儿的胸,喃喃自语,“你是个男人,要坚强!”
等等,胸好软,这是自己的胸吗?李恣差点儿忘记了在仙路空间里她是个女人了,呜呜呜,以后自己可攻可受……打住啊喂!!!
“对了,”李恣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我修行的《大梦千秋》是什么等级的功法?”
这世界上的功法和技能,都分为天、地、玄、黄四个等级,就好像之前系统拿出来的那些功法,什么《太上忘情录》、《六道轮回功》、《混沌化元诀》,一个个听起来就很牛掰,不过那积分也是李恣望尘莫及的,她现在修炼的功法,却不知道是什么品阶的。
“没有等阶,”余衍仙摇摇头,“《大梦千秋》是你自己悟出来的,之前也有不少人,曾经服用大梦千秋果,但是每个人领悟到的却不一样。因此,此功法第一次现世,所以还未有等阶归类。”
末了又补充一句,“现在看来,其中的缺陷还是很多的,如果你能够不断地将其完善,未来成为无上功法也不是没有可能。”
她轻轻巧巧地翻了一个白眼,简单的来说,别人都是富二代,直接继承家业,而自己却要做富一代打拼,这人与人之间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
第四十二章救命之恩()
李恣生出了警觉,横剑胸前,盯着那轿子,果然,一个女子缓缓地从轿子中走出来,身着一身浅蓝色纱衣,肩上披着白色轻纱,微风吹过,给人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一头青丝散散披在双肩上,略显柔美,未施一丝粉黛,是个很美的女子。
更让她觉得可怕的是,这女子扫视了一眼周围的尸体,然后又看着现场当中唯一站着的男人,神情波澜不惊,“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素色的衣裙在满地血污当中,显得格外的引人注目。
“嗨!客气啥,”李恣一摆手,风剑变大,她踩上风剑,就要离去,“你既然已经没事,那我先走了哈!”
她的灵识已经是筑基期,自然可以御剑飞行,只不过余衍仙为了锻炼她“逃跑”的能力,才不允许她使用,当然,现在可以了。
这女子未免太过冷漠,那些为她而死的侍卫和丫鬟,在她的心里应该就是可有可无的吧?李恣虽然也冷漠,但是绝对不会对拼命救自己的人冷漠。
“公子请留步,”女子柔柔地呼唤,“公子似乎很着急赶路?”
李恣停下了风剑,转头看着她,目光同样的平静,现在两个人都在试探彼此,她已经看出来这个女子没有灵根,只是一个普通的凡人而已,但是她能够轻而易举地杀了一个炼气期三层,说明也绝对不是好欺负的,更何况有时候,杀人,并不需要武力的,“怎么?”
女子笑了笑,她的容貌,并不是像林嫣儿那种冷艳,也不是谭清清那种带着盛气凌人的妩媚,而是一种柔弱的美丽,但是她的神情显示了,她并不如她的长相那般柔弱,是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子。
“公子于我有救命之恩,”女子淡淡地笑了,“如果你着急赶路的话,可以去我家,我家有一个传送阵。”
传送阵,这可是好东西,不过越是强大的传送阵,阵法的等级越高,而且每年所需要维护的费用更加高昂,不过,去百谣子国,所需要的传送阵等级很低,高等级的传送阵,甚至能够进行大洲与大洲之间的传送。
她在心里慢慢的盘算着,现在离百谣子国,脚程是三个月,而御剑飞行的话,大概是十五天,至于使用传送阵,只需要一个时辰就够了。整个殷公国只有一个灵路道,就在百谣子国,而灵路道在二十天后,就要打开了。
李恣可不认为这个女人真的是因为自己对他有救命之恩,一看就是满脸算计,不过她可不怕,一个普通的凡人而已,就去了又何妨?
拥有力量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不用理会阴谋诡计,自在随意。
“我要去灵路道。”李恣淡淡地道。
原来如此,女子在心里道,略微放了一点心,灵路道算得上是修真世界里面,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参加灵路道试炼的人,只能是筑基期以下,当进入灵路道的时候,就会被剥夺所有的能力,无论是各种法术、或者是法器、符篆,通通都不能够动用,只能单单凭借肉体的力量,进行试炼。
灵路道试炼,大概是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的时间内,甚至不能够修炼,但是能够得到的好处也是巨大的,当一年以后通过考验的人就能够得到灵光灌体,基本上都能够直接进入到炼气期十层。
一年时间,就能够进入炼气期十层,对很多人来说,是难以抵抗的诱惑,尤其是对于那些四灵根、五灵根的人来说,他们修炼到炼气期十层,不知道要花费多少年,还有一些,甚至一辈子也达不到炼气期十层。
当然了,既然是四灵根、五灵根的修士,大多数都是散修,这才是她放心的理由。
女子笑了笑,然后从轿子里走出来,拉轿子的是一种很是健壮的马,可以日行千里,端得脚力非凡,可惜已经死去多时了。
从此处还有女子的神态气度,都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家境不凡,李恣暗中打量她,甭管她想利用自己做什么,反正不能耽搁她的时间。
她从倒去的那土匪头子的身上划拉,找到了一个储物袋,但是她不能够使储物袋认主,因为她没有灵根,所以不可能修炼。
所以她把储物袋抛给李恣,后者自然毫不犹豫地接过去,女子浅浅一笑,“妾身名殷明珠,是殷公国国主之女,敢问公子姓名?”
“李志。”李恣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用假名,毕竟现在自己还是被追杀的人,而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自己随便救的一个女子,居然还是个公国的公主,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主角体质?
“原来是李公子,”殷明珠福了福身,态度恭谨,“前方就是我殷公国的都国,承熙子国,接下来就烦劳公子将我送回去了。”
殷明珠说话的语气温婉动听,再加上她的美貌,如果李恣真的是个男人,说不定已经被勾了魂儿了,可惜的是,她不是一个男人。
这女人,就算是请求,也说得这般不卑不亢,如果不答应,简直就像是要对不起她似的。李恣瞅了瞅那储物袋里面的东西,别的不说,居然有另外还有几块中品灵石和一堆下品灵石,这可是她现在非常需要的东西。
是的,她这个看起来很像女主角的家伙,有些超粗金手指的人,没钱!
就冲着这些灵石,李恣冲着殷明珠扬起了一个比较“灿烂”的笑容,“这个没问题。”
殷明珠愣了愣,刚才看此子杀伐果断,而且救人于危难,还以为是个行侠仗义却刚毅勇敢的男子,怎么一个区区的储物袋,就让他高兴成这个样子?这种反差让从小生活在皇宫里,被教导喜怒不形于色的殷明珠,十分纳闷。
猜不透。
“上路吧。”李恣心情大好,收了风剑,开始步行,因为殷明珠只不过是一个凡人女子,根本不可能承受住飞行的压力,所以两个人只能够步行,还好只需要翻过一个山头,就到了承熙子国。
殷明珠看了看他大步走去的背影,少年的肩膀瘦削,看起来健康而有活力,她犹豫了一下,蹲了下来,手中的匕首划出,割下的浅蓝色衣裙的下摆。
刚才就是用这把匕首,她结束了那个炼气期四层的土匪的性命,炼气、炼气,终究是还没有脱离凡人的范畴,何况她这把刀,可还是淬了毒的。
不过要不是那炼气期的大意,她也不可能轻易得手,要不是李恣解决了其他人,她今天还是会死在这里。
果然,她收好匕首,这样走路就快了很多,她快走两步,跟了上去,忽然发觉李恣的脚步停了片刻,似乎在等她。
第四十四章九转成仙()
第二天清早,李恣悠悠醒来,打着哈欠打开了房门……
门口站着一个优雅的女子,她昨天穿的那一身浅蓝色纱裙损坏了,今天又换了一身淡黄色云烟衫,逶迤拖地白色宫缎做的素雪绢云形千水裙,头发梳涵烟芙蓉髻,淡扫蛾眉,取粉敷面,明艳不可方物。
她的身板挺得笔直笔直的,一望而知就是骄傲之人,李恣叹了一口气,不想其他,真的很羡慕这些女子,可以穿各式各样美丽的衣裙,而自己现在身上就穿着一件普通的白色长衫,标准的配备,想想就心酸。
余衍仙适时打醒她,“修道之人,不应该在乎外物,世间一切本就成空。”
对呀对呀,得不到就说人家不好,李恣继续翻白眼,她最近觉得自己翻白眼翻得特别的流畅,几乎不用思考,忽然又阴森森地问,“余衍仙,你是不是又偷窥我的思想了?”
“你第一次叫我的名字,”万年不变、没有表情的绝美面容上,居然出现了一抹浅浅的笑容,美丽的惊心动魄,“何须我窥测你的心思,都摆在你的脸上。”
她的脸一红,和余衍仙相处地久了,也越来越随便,几乎是把对方当成了一个机器人一般的存在,以前都是称呼为大人,现在居然直呼姓名,更最终的是,余衍仙笑了!
看来以后自己也要和殷明珠学习一下,如何喜怒不形于色,不过一看对方那看不出心思的脸,她又瞬间放弃了这个想法,既然是修道之人,必将追随本心,那么她想笑就笑,想哭就哭,高兴翻白眼就翻白眼,不高兴挖鼻孔就挖鼻孔,有什么这样那样的规矩,反而会束缚自己呢?
她把自己的想法和余衍仙一说,后者淡淡地道,“三千大道,不一而足,每一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独特的大道,你现在就能领悟这一点,实在是可喜可贺。”
说是可喜可贺,怎么没有听出来半分夸奖的意思呢?李恣磨磨牙,还是算了,她和一个人工智能较什么劲儿?
不过余衍仙究竟是不是人工智能,这个好像还有待商榷。
“李公子,昨晚休息得可好?”殷明珠淡淡地问好,从她的神色上面,谁也不能够辨清说的这些话,究竟是真心还是假意。
“挺好的,”李恣点点头,“你很早就在这里了?”
殷明珠点点头,那件淡黄色的外衫,果真如云雾一般飘飘渺渺,衬得她整个人翩然出尘,“我四更天就在这里了,只不过怕打扰了公子休息,故而一直在此等候。”
看看人家这说话的艺术,不但委婉的表现自己的勤劳,还表现出来对李恣的关心,还有坚持到底的诚心,比起三顾茅庐的典故,都要更加令人心折,毕竟站在这门外的,可是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儿。
按照昨天两个人商议的,他们今天就该进宫了,当然是李恣送殷明珠进宫,顺便借用一下承熙子国的传送阵去百谣子国,当然了,所谓送人进宫,自然是不可能这么简单的了。
殷明珠跟在李恣的后面,优雅地行走着,这个世间总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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