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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神眼-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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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正惊疑不定,其中一人突然看向张均所在的方位。黑夜中,他的眸子发出幽幽绿光,冷冷道:“因为那个人就在前边,他在等我们。”

    四人停下步子,全部看向张均的方位,但只有那个眼睛发光的人能看到张均,因为他的视力非常特别,能够在暗中视物。

    张均已经站起身,然后整个人化作一道龙形幻影,迅速朝四人逼近。他的速度太快了,快到连那名能暗中视物的人也看不准确,吃惊地“啊”了一声。

    这四个人的基因都接受过改造,有的嗅觉灵敏,有的视力过人,还有两个拥有野兽般的暴发力,可以生撕虎豹。

    张均将要逼近四人身前之时,一拳笔直轰出。他出拳的时候,身体就像从高空往下俯冲的雄鹰,速度快到了极致,力量强到了极致。

    那视力过人的基因特工只觉得劲风扑面,下意识地抬起双臂格挡。然后就觉双臂剧痛,被对方一拳轰断。当他痛哼之际,又一只拳头从下方轰击过来,正中他的胸骨。

    “咔嚓”

    胸骨粉碎,骨头茬刺入胸腔,破入心脏,顷刻间毙命,他只来得及发出一声闷哼。

    本書源自看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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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全灭() 
另外的三个人反应也不慢,那个嗅觉灵敏的人转身飞退。 因为他的特长就是嗅觉,战斗力并不比普通人强多少。另外的两个则左右攻向张均。

    他们的双掌异常长大,且青筋暴起,一抓之下力量惊人。且这二人身高均在两米开外,肌肉鼓起,一抓之下劲风飙射。

    张均没有硬接,而是施展乘龙步,身子一下闪到二人身后,然后一记太极斧,狠狠砍向左方一人的脑袋。

    “崩”

    对方脑袋中一声轰鸣,意识有瞬间的暂停,表情木然地呆立原地。

    另一人则狂吼一声,反身用遍布青筋的双臂搂抱张均,想将他勒死。张均立刻一矮身,然后双腿猛蹬地面,一拳垂直地向上打出。

    这一拳是子母拳中的“冲天势”,力量最为凶猛,是从野兔搏鹰的实例中参悟出来,力量大得惊人。

    “嚓”

    张均这一拳,正中对方下巴,狂暴猛烈的力量,狠狠把对方的脑袋掀起,导致颈椎断裂。失去支撑的脑袋无力地垂挂在肩膀上,一双充血的眼睛里全是恐惧和迷茫之色。

    打杀这人,张均又一记单鞭狠狠抽在那名呆立的特工太阳穴。这一拳打碎他的太阳穴,使其当场气绝。

    眼看张均连杀三人,剩下那个嗅觉灵敏的人大叫一声,转身狂奔。

    张均飞奔如闪,三五步就追上此人,一把抓住对方脖子,将他提起,冷冷问:“其余人在哪里?”

    他的英语虽不标准,好歹能让人听明白。这人一脸惊惧之色,叫道:“你不杀我,我就说。”

    张均哼了一声,“你不说,我现在就杀你”

    血淋淋的事实摆在眼前,自己的三个同伴全部被杀,他没能坚持几秒钟,就可怜巴巴地道:“看在上帝的份上,请饶我一命,我什么都告诉你。”

    张均淡淡道:“回答我的问题,否则立刻就死”

    对方心中一寒,连忙道:“我们总共十四个人,分成了四组人马追杀你。其他的三组应该是找偏了方向,只有我们这个小组找到。”说到这里,他居然还得意地补充道,“全因为我的鼻子灵敏,否则我们也找不到你。”

    张均又问:“为什么要绑架上官美雪?”

    “你是指那个亚洲女人吗?我们只是奉命行事,并不知道为什么绑他。不过听人说,这事涉及美国在非洲的战略布局。其实下手绑架的人不是我们,而是这个国家的反对派势力,他是由美国扶持的。”

    张均又连续问了若干问题,这些问题关乎美国在此地的一些秘密。大凡知道的,这个人知无不言,倒让张均颇为满意。

    问完了问题,他小心翼翼地问:“请问,你会不会放掉我?”

    “我不会杀你。”张均微微一笑,“不过你的嗅觉让我很不放心。”

    那个人脸上顿时露出惊惧之色,缓缓退开两步,颤声道:“你想干什么?”

    张均神色森冷,道:“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办?”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酷,方凌天不止一次对他重复这句话,他也准备遵守这一规则。

    忽然,那人从身上摸出一把匕首,然后狠狠在自己脸上一削。

    “扑”

    他一下就把自己的鼻子完全切掉,鲜血狂喷,然后看向张均,问:“这下你放心了吧?”

    张均叹息一声,道:“你走吧。”

    这个削掉自己的鼻子,血流不止,且丧失了嗅觉,大草原上的野兽不会让他活下去。

    那人脚步踉跄地往前急走,他决定立即离开这该死的地方。同时他心底冷笑,暗自道:“那个亚洲强者根本不知道我们基因人的特点,我的鼻子割掉之后,一周之内就能长出。哼,到时候我会找到他的”

    他急走了几十里地,突然就停下来,因为他发现四周有许多蓝幽幽的光点晃动着,一群野兽将他包围起来。

    这是一群夜出觅食的草原狼,眼里都射出贪婪的目光,阴冷地盯着他。

    非洲大草原上的狼群并不多,战斗力在众野兽中也并不出众。但它们有一个特点,那便是胆大凶猛,敢于无所顾忌地吃人。

    彼得身上的血腥气吸引了这群狼。它们已经跟踪了至少十里地,看到彼得血流得差不多了,力气也消耗了不少,这才决定猎杀。

    彼得心中生出绝望之感,他的实力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不知道该怎么应付这群该死的恶狼。

    十分钟后,彼得站立的地方只剩下一堆破衣服,一双鞋子,以及一堆毛发。

    张均已经离开半个多小时了,上官美雪抱膝坐在原地,一动不动。她完全按照张均的指示做事,等一个小时,等不到就离开。

    等待有时候是一种折磨,她的内心时刻都在担忧张均的安危。如果张均不能回来,她将被迫一个人在大草原上生存,即使时间不长,也是非常危险的。

    “你这个臭混蛋,坏家伙,一定要回来啊”她喃喃自语道。

    又等了几分钟,她却感觉像度过了一天那么漫长。这时,她突然听到草丛中传来细微的声响,这让她心中一喜,他回来了?

    不过,下一刻她就把心提到了嗓子眼上,差一点就尖叫出声。因为草丛里走出的并非张均,而是一头瘦骨嶙峋的雄狮。

    借着月光,上官美雪能够看清楚雄狮身上遍布伤痕,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不过,在盯向自己的时候,它眼中依旧有着凶猛霸气的神采,它毕竟是狮子,大草原上的王者。

    上官美雪感觉自己的灵魂都要被吓飞了,她全身僵硬地坐在原地,惊恐地看着雄狮一步步逼近。眼泪不争气地流下,她低声哭道:“该死的混蛋,你为什么还不回来,我恨你”

    狮子被哭声惊了一下,稍稍放缓了逼迫的脚步。但也只是放缓而已,它很快就逼近了,眼中的危险光芒也越来越盛。

    上官美雪想跳起来逃走,可惜腿却是软的,她根本就无法站起,心底顿时被绝望填满。当狮子准备扑击的一瞬间,她脑海里浮现的不是亲人和朋友,而是张均。

    那个揩她油占她便宜的流氓,那个在大草原上纵横驰骋的男人,那个可以徒手打死鳄鱼杀人如割草般容易的魔神。

    “喂,我在这里。”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上官美雪猛得抬头,就看到张均不知何时已经站在雄狮的左侧,并冷冷地盯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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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原汁原味的早餐() 
她心头大喜,大声叫道:“你小心”

    张均一边盯着雄狮,一边神色镇定地道:“放心,它只不过是头受伤的老病猫。 ”

    一人一狮对峙起来,张均的目光闪烁一缕凶光,体内气血完全调动起来,他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狮子明显感受到了张均的强大,它是兽中之王,有着人类没有的敏锐直觉,所以它迟迟未敢进攻。

    对峙持续了十分钟,病雄狮苍凉地吼了一声,转身慢慢离去。它放弃了与张均的对抗,这无疑是明智的选择。

    看到狮子走开,上官美雪长长松了口气,她挣扎着要站起来,不料脚下一软,身体朝前栽倒。就在她倒地的瞬间,一双有力的大手将她扶住,那熟悉的声音在耳边道:“没用的女人,被狮子吓得脚软了吗?”

    上官美雪出奇地没有反驳他,她低声道:“我本来就是女人,女人胆小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

    张均一愣,她要是说出反驳的话来,他一定会继续讽刺几句。可对方如此服软,却让他无话可说了,只能耸耸肩,无言以对。

    “他们什么时候才会来接应我们?”上官美雪渐渐恢复了气力,站起来问道。

    张均道:“不好说,应该不会超过十个小时。”

    “接下来怎么办?”上官美雪问。

    “睡觉。”张均伸了个懒腰后回答说,“一直睡到天亮。”

    上官美雪从沼泽里拔了些干草铺在地上,然后用衣服把头脸全蒙上,蜷缩在地上睡着了。衣服隔绝了蚊子,她睡得倒也安稳。

    张均并没有睡,他整晚都在打坐搬运气血。自从步入暗劲层次之后,他体内就有了一股内劲。他要不断温养这股劲,让它不断圆满,强大,直到能把这股劲布满全身。

    天不知不觉亮了,上官美雪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枕在张均的大腿上。而后者坐着不动,似乎并没因此感觉到不适。

    她心中一暖,明白张均其实是个外冷内热的人,嘴里虽然嘲讽她,暗地里却对她相当照顾。

    她一醒,张均也睁开眼,问:“早上想吃什么?”

    上官美雪眨眨眼,故意道:“我想吃煎蛋加牛奶。”

    张均瞪起了眼,道:“那你想不想吃大象肉?“

    上官美雪秀眉微微向上一挑,道:“是你问我想吃什么,我只是想而已,又没说一定要吃,你凶什么凶?”

    张均哼了一声,没说话就走了。

    上官美雪一点儿也不担心,因为她知道这个有时混蛋有时伟大的男人一定会回来,这是一种毫无理由的信赖。

    果然,半小时后,张均回来了,上官美雪瞪大了眼睛,小嘴张得大大的,足够吞下一枚鸡蛋。

    原来张均左臂抱了一只足球般的鸵鸟蛋,右手提了一片薄薄的石板,脖子上还挂了一串动物油脂及肉,还有那个水袋。

    水袋里面装的是野水牛奶,为了挤奶,张均差就和水牛群干架。不过当他把一只奄奄一息的小水牛救活之后,小水牛的母亲对他格外亲近和信赖。

    或许因为佛眼舍利的原因,张均可以感受到动物的喜怒哀乐,也容易让动物感受到他的善意或者怒气。他与动物之间虽无言语上的交流,却能够彼此心领神会,知道对方的心思。

    水牛奶的营养比一般的牛奶营养要高,而且口味不错,用它当早餐奶正合适。

    他脖子上挂着的油脂,是从一只猎豹口中夺来的。那只猎豹刚刚干倒一头瞪羚,张均就赶到了。比较巧合,这只豹子曾经亲眼目睹张均摔死过一条鳄鱼,所以它无奈地地选择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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