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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姐姐当老婆-第3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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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梅菲斯放弃成为神明的机会,并且成为正义之神的圣武士,提尔赐予圣剑,降下神力,后来在对付塔洛娜教徒的过程中,晨曦之神兰森德尔的神器黎明之石又自动融入梅菲斯体内。这样一来,等于是两大高等神联手,稳稳镇压住了杀戮神力。

虽然如此,这终究不是真正解决了问题,只能算暂时稳定住局势,隐患依旧存在,半点不曾削弱,说不定在将来的某一天就会突然又爆发出来。最好的办法,自然是斩草除根,永绝后患——但问题就在于办不到。巴尔毕竟也曾经是国度内赫赫有名的神祇,名列“死亡三神”之一,为了复活埋下的后手,不是那么简单就能破解的。

而且他有个好祭司。

梅菲斯的母亲对巴尔可谓是忠心耿耿,为了他的复活竭尽全力,不惜付出一切代价。在得知神祇的计划之后,她首先是以自己为母体,与巴尔交合,生下神子;在梅菲斯出生时,她又安排了黑暗血腥的祭祀仪式,以七个巴尔子嗣为祭品,让杀戮神力和女儿的灵魂融为一体,无法分离。从某种意义上说,她等于是把巴尔和梅菲斯绑定到了一起,即便是提尔和兰森德尔这种高等神,也没办法在不彻底杀死梅菲斯的前提下抹消掉她体内的杀戮神力。

所以说,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的已经不是魔法,而是奇迹。

琼恩恰好就会这种奇迹。

“巴尔已经死亡,他的杀戮神位被希瑞克所继承,也就是说,从严格意义上而言,他已经并非神祇,对吧。”

“对。”

尽管不明白琼恩为什么突然把话题转移到这方面,但梅菲斯还是点了点头。巴尔是杀戮之神,但更准确地说法,是“曾经的”杀戮之神。这就相当于某个官员当权多年,后来政局动荡,他被赶下台了,官位由新人取而代之,往日的权柄自然也随之易手。在下台之前,他暗中积攒培植了大量的私人势力,准备着有朝一日东山再起,卷土重来——但不管怎么说,在没有成功之前,他已经只是平民百姓一个了。

也就是说,干掉巴尔,比正常情况下摧毁一个神祇要容易的多。巴尔如今只是寄居在梅菲斯体内,他没有独立的实体,力量被压制,甚至还没有真正的自我意识(复活了才会具有),更多是一种“想要复活”的本能。他的教会也已经烟消云散,虽然听说还有些余党,但也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他也没有神职,没有神域,没有信徒,没有盟友,没有助手,只有敌人——简而言之一句话,他早已经下台,如今不过是个梦想复辟的孤魂野鬼,只要干掉他,一切麻烦就迎刃而解,其他什么问题都不用考虑。

“但你怎么对付他呢?”梅菲斯问。

“这不难,”琼恩说,“我有一种方法,能够对付神力,你知道的。”

“我知道,可是……”梅菲斯皱眉,“这条路我们以前不也想过吗。”

在阴魂城的时候,琼恩曾经拿菲娅做过试验,证实他学的那什么采玉诀其实是一种吸收消化神力的方法。当时也动过念头,想能够通过这种方法将梅菲斯体内的杀戮神力消去,但和她一谈才知道行不通。原因很简单,梅菲斯的母亲在临终前,在她身上下了一个诅咒,倘若她和琼恩真正交合,体内的杀戮神力就会自动郁积,凝结成胎儿降生——这个胎儿就是复活的邪神。

琼恩曾经很奇怪一件事:巴尔是杀戮之神,但却似乎和“生殖”联系在一起,他复活的手法,就是先生育大量子嗣,然后互相残杀;如今他的选民对自己女儿下诅咒,也是以交合为触发条件,以生育为表现形式。对于这一点,梅菲斯倒也做过解释。

“巴尔是杀戮之神,但在有些地区,他却也同时是被作为生殖与丰饶之神来崇拜的。巴尔教会的祭祀和庆典,往往也都有性爱狂欢的内容,以此取悦神祇。”

不管怎么说,反正梅菲斯的母亲临终前还给自己女儿留下了一个大麻烦。

世界上的诅咒有很多种,而梅菲斯身上的这个,毫无疑问是最强的那一类。她母亲是巴尔选民,实力强大,又是临终前以自己的灵魂为代价下咒,原本就已经很棘手;而且诅咒者和被诅咒者又是母女,是血脉至亲,这更让诅咒的效力得到进一步强化——在魔法学上这有个专门的概念,叫做血亲诅咒,比普通的诅咒更难对付十倍。随着时间的推移,诅咒深深浸透血脉,和杀戮神力融为一体,已经是根本无法破除了。

当然,诅咒没法直接强行破除,不等于不能躲避,更不等于不能釜底抽薪。梅菲斯母亲下诅咒的意图,并不是真急着想让自己女儿早点怀孕生子,而是为了让巴尔复活,具体的形式就是梅菲斯体内的杀戮神力自动凝结成胎儿降生。那么只要把神力消除,自然就一切问题都不存在了。

根据莎珞克和菲娅身上得来的经验,琼恩是可以如法炮制,吸收消化掉梅菲斯体内的神力,但这个过程会很漫长。粗略估算起来,少说也得三年五载,甚至十年八年都有可能,而诅咒一旦触发,一年之后邪神胎儿便会降生,时间上根本来不及。

“这样是来不及,但如果换种方式呢。”

“嗯?”梅菲斯不解。

“我掌握的这种方法,其实是有两个部分的,”琼恩解释,“第一步是转移,第二步是消化。”

“田伯光”教给琼恩的那所谓采玉诀,有两个步骤,首先要把女性体内的神力转移到自身,然后再将神力逐渐消融,化归己身。这“转移”和“消化”的两部分功法,在正常情况下自然是前后衔接,配合使用,但倘若单独把后者拿出来,教给梅菲斯呢?

粗略比方的话,琼恩便如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光蛋,必须先去他人身上窃取,然后再通过手段把钱洗白,方才可以放心大胆地使用。但对于梅菲斯而言,前一个步骤完全不需要,她早就坐拥金山银海,只要把黑钱洗白就行。

拥有同样神力的巴尔子嗣之间,是能够相互感应的。琼恩能够把莎珞克和菲娅的神力转移到自己体内,而梅菲斯完全感应不到半点气息——据此推断:琼恩的这套采玉诀,不光有窃取的作用,还有洗钱的功能。

“可是,”梅菲斯皱眉,“我记得你以前说的是:因为你体质特殊,对神术有天生免疫能力,所以能够消融神力……”

琼恩轻轻摇头,“对不起,艾弥薇,”他道歉,“我当时没有完全说实话,隐瞒了一点。而且……当时我自己也不能确定,不知道到底是因为我的特殊体质的缘故,还是那方法的缘故,或者是两种同时作用的结果。”

“那你现在能够确定了?和你的体质无关,只和方法本身有关?”

琼恩点点头。

梅菲斯奇怪,“怎么确定的呢。”

“萨马斯特告诉我的。”

“什么?”

“上次在断域镇,萨马斯特来找我,要我配合他对付欣布女士,”琼恩解释,“当时他给了我一张黑色卷轴,里面是他的行动计划,但在结尾之处,他写了一些特别的东西。”

在那张黑色卷轴的最后部分,萨马斯特传授了一种能够抵御缓解银火伤害的方法。

这方法自然很神妙,能够抵抗银火也是件很了不起的发明,但对于琼恩来说,他真正震惊的,是里面的文字非常熟悉,其中很多词句,和“田伯光”教给他的那套东西一模一样。琼恩当时询问萨马斯特,得到的回答是——“因为那本来就是我的发明,是我教给布雷纳斯的,当然并不完全。”

据萨马斯特所说,当年(萨马斯特还是选民的时候)他去某个遗迹盗墓,布雷纳斯来物质界考古,两人偶然相遇,相谈甚欢。布雷纳斯用一些耐瑟瑞尔的魔法资料,和萨马斯特交换了一些有关神力本质和运用的心得,其中附有他发明的“深度暗示术”。

欣布也曾经说过:萨马斯特“似乎是发明了某种奇怪的附魔术,一种自我暗示或者说强制催眠的方法……我们怀疑他最终成功窃取银火,和这种附魔术也不无关系。另外,伊尔明斯特认为,萨马斯特很有可能获得了某些古耐瑟瑞尔帝国的魔法知识。”

萨马斯特发明了“深度暗示”,在此基础上又研究出了篡夺神力的方法——这和琼恩所学何其相似。深度暗示能够让萨马斯特从一个重症病人瞬间变得精神奕奕,而琼恩所学的“内功”,也正是能够让他总是精力充沛,减少睡眠——这两者根本就是一回事,本质上都是超强的自我催眠术,以透支生命力为代价。而所谓“采玉诀”,不也就是在“内功”的基础上转移消融神力的方法?

所有的线索迹象联接起来,一个事实就昭然若揭。

多年以前,萨马斯特和布雷纳斯相遇,彼此交换资料心得,但他们都留了一手,没有给完全版本。事后双方各自研究阐发,萨马斯特最终成功地发明了篡夺女神银火的方法,而阴魂城则弄出了能够先转移再消融神力的所谓采玉诀。

这便是琼恩所学的内功、采玉诀的真相。

当时在断域镇,琼恩表面上帮助萨马斯特对付欣布,最后却突然反击,整个过程中他并没有当真和欣布交手,抵御银火的方法自然也就半点没用上。但从卷轴末尾的那段文字中,琼恩推敲出了更多的东西。

“这几个月来,我一直在琢磨,回忆自己所学,和萨马斯特传授的东西相互印证,彼此参照,以前很多不明白的东西豁然开朗,总算也有了点心得。”

“什么心得?”

琼恩从怀中取出一枚金币,“神力就像这枚金币。”

“嗯?”

琼恩把金币托在掌心,将正面展示给梅菲斯,那里印着一只展翅欲飞的金龙图案,这是深水城发行的金龙币。深水城是费伦大陆第一大城市,第一大海港,号称光辉之城,金龙币也因此成为通行大陆的几种主要货币之一,其地位近似于地球上的美元。

“这是一枚金龙币,通行大陆,因为有深水城政府做后盾,任何人拿着这枚金龙币,只要不去那些蛮荒之地,就都能用以购物、交易、付账,做一切能做的事情,对吧。”

“是啊。”

“那么如果有一天,深水城突然颁发命令,所有的金龙币一概失效作废,不得流通,那它就分文不值了。”

梅菲斯沉吟着,她想说即使如此,金龙币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会私下流通的,不会完全作废,但她明白琼恩真正要表达的意思。

“对,然后?”

“那如果我把这上面的金龙印记抹去呢?”

“抹去?”

“对,抹去金龙印记,”琼恩说,“它是金币,是黄金所制,它本身就有价值。就算它不是金币,只是一个金块,也是可以去购物,去付账的,虽然可能要贬值一些。深水城可以废止金龙币,也可以回收,但我们只要把它的印记抹去,那么它就和寻常的金块无异,属于我们自己了。”

“神力的道理,就和这金币一样,”琼恩继续说,“每一位神祇的神力,凝聚信仰,源自神职,它们都有一个‘印记’——这是一个假设,我不能证明给你看,但就目前的信息来推断,这应该是没错的,至少可以完美地解释一切。”

“继续。”梅菲斯说。

“那么我们可以做一个比喻,假设神祇就是深水城政府,选民是官员,而赐予的神力就是金龙币。那么,选民从神祇手中领取了一笔经费,可以用来做各种事情。金币的使用权暂时是官员手中,但真正的所有权则还是属于深水城。只要深水城政府愿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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