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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心理学-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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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色”的见解,既已喧宾夺主似的把自然的责任观念驱逐一空,便几乎什么事都肯做。只要美人吩咐得出,英雄便做得来。相传美人在看武士与狮子斗的时候,狮子已经上场,而美人的手套忽然掉进圈子里去,美人就吩咐英雄去捡,手套是终于扔了上来,而英雄却一去不返。据说他向她扔手套的时候,脸上那种瞧不起她的神情才难看咧。这就是所谓“加仑脱瑞”,对于女子的一种特殊的尊重爱护;上文所提的那本小说,汤姆·琼斯(Tom Jones)便是在这方面最善于描写的。在一个女子不负道德责任与不能经济独立的社会制度里,“加仑脱瑞”是一种①见英国小说名家费尔亭(Fielding)所作小说《汤姆琼斯》(T 叨JOnes),第三篇,第七章。②甚至于基督教会也接受这种支配责任的方法,所以“诱致”/so11c 卜tatiOn”)的罪名,就是听取认罪的神父诱好认罪的女教徒的罪名,是完全在神父身上,而与女子无干。必然的产物,它和比较原始时代以及近代的两性平等观念,是完全相反的,它和自然的两性间两相爱悦、彼此调情的共通的习惯,也根本上有冲突。
一旦女子能自己制裁她的性生活,并且知道此种制裁的责任决不能挪移到男子的肩膀上去,从那天起她对于男子的性生活,也自会间接发生影响;
以前总是男子影响了她,现在该是她的机会来影响男子了。至于此种影响大体上究属取什么方式,现在还不敢预测。有人以为那情形也许和以前的恰好相反,以前男子既出钱买妻,并且一定要买到原货,即婚前的贞操,从今以后,也许有钱阶级的女子可以买丈夫,同时并且一定要拣童身的①。但这种看法,未免太浅薄得可笑了。我们要知道,就女子的心理而论,天真烂漫、守身如玉的男子,对她们是没有吸引力的,不但没有吸引力,并且很有理由可以教她们猜疑到此种天真烂漫的根据,如发育不全与天阉之类②。但话虽如此,至少有一点是可以预料的,就是,女子对于丈夫在婚前的种种,她要追问的时候,不免比以前要细到,要认真。恋爱的艺术是应该由男子发动的,女子的天然倾向之一,是要求男子对于这种艺术先得有相当的准备,但无论此种要求如何强烈,她至少会知道,从妓女那边得来的准备决不是最适当的准备。讲到娼妓制度,我们在另一篇文章里已经加以讨论③,我们知道它也是一种不负性道德责任的东西。它和性道德责任的不相能,可以说是和父权支配下的婚姻到底没有什么分别,父权支配下的婚姻制度和娼妓制度原是两个共存共荣的东西,宜其在这方面的性质也相同了。娼妓的制度,无论它间或对于女子有过什么贡献,归根结蒂是男子的要求所造成的。男子说,一部分的女子应该安放在一边,专作满足男子性欲之用,其余的一部分便该在禁欲主义的原则之下,培植起来,到了相当时期,便有权利可以在治家、生育等等方面派到用处。这样一个安排的方法,假若我们不用个人责任的眼光来看,自然也不能算坏,几千年来,虽屡次受种种势力袭击,始终能站得住,也足证它是一个十分妥当的安排方法。但同时也承认它和文化的段落以及社会的组织有联带关系,文化有进境,组织有改变以后,它也就不能继续维持了。一个民治主义的文化,对于一切阶级的人物,不分男女,都指望在经济上能独立,在性道德上能负责,在这样一个文化里,这种安排就不大配称了。
对于这一层事实,女子也许要比男子开始了解得快些。
又有人以为高度的道德责任心发达以后,女子那种以真作假以假作真的习惯,就行不通,而经济独立以后,她的矫情与夸大也就无所用之;这些原是弱者的一种自卫的心理工具,当初虽不无存在的理由,以后是可以无须的了。讲到这一点,我们得小心,稍一不慎,我们的话就难免不公允。我们要知道,在性的范围以内,处弱者的地位的,往往也是男子,而男子也就有他的自卫的心理工、具,初不仅女子为然。承认了这一点,我们便不妨进而推求女子在这方面的矫揉造作究竟发生了些什么结果。几千年以来,男子对于女子的种种误解,其实就是她们这种矫揉造作的自卫行为所产生出来的。男①见格尔逊(AdolfGerson)所发表的文字,见注②丈夫的性知识的缺乏,往往可以引起不幸福的结果,作者以前在讨论《女子的性冲动)(Sexual1mpu1seinWomen)时,已加以讨论,见《性心理学研究录),第三集。未来讨论到《恋爱的艺术)时,还有机会要讨论。③霭氏另有专论娼妓问题的一文,和本篇同为《性心理学研究录》第六集的一部分。——译者③所引参考物,1908 年,9 月号,第547 页。子因为不明矫揉造作的道理,遇到女子有此种行为时,不是不理会,便是太认真,不知道不理会固然不是,太认真也有错误。女子的性的行为本来是够曲折的了,再加一些造作的功夫,于是便使男子如入五里雾中,越发不可捉摸。英国的日记文学家庇泼士(Pepys)便是这样一个男性的代表人物,他对于男子心理上的种种罪恶,也能很老实、很活泼的表现出来,他在他的日记里就记上这样的一件事。有一天他去看马丁夫人。马丁夫人的妹子桃儿出去买一瓶酒,回来的时候,满脸是气,为的是有一个荷兰人把她挤到一间马厩里,把她推了一交,又把她向空抛着玩。庇泼士自己和桃儿很熟,时常和她动手动脚,所以就觉得奇怪,以为桃儿对那荷兰人的生气是“世间女子虚伪成性的最好的一例了”。①原来庇氏以为一个既可以与一个熟识的男子逗着玩,就不妨和任何不相干的男子有同样的行为,甚至于一个醉汉的粗手粗脚,也在不应拒绝之例。这也未免太糊涂了。
庇泼士的糊涂,就正坐太过于照顾男子的权利,而太过于假定女子是一种虚伪成性的人。但女子的矫揉造作,究竟有多少事实的根据,倒还是一个值得推敲的问题。假使此种品性是根深蒂固的话,岂不是前途讲求道德的责任的一大障碍。犯罪心理学者如朗勃罗梭(Lombroso)与弗瑞罗(Ferrero)以为女子的矫揉造作“差不多是一个生理的”现象,他们还举了不少的理由来充实这个结论②。以前的神学家也殊途同归的得到了同样的一个结论。教父戈瑞(Gury)说:“一个听取忏悔的话的人,对于女子的话,切不可立刻相信,因为女子有撒慌的习惯倾向。③这种说法是很普通的,无论女子方面有多少人一向不撒谎,一般人的印象总以为撒谎的倾向是女性的一个特征似的。假若这倾向确有事实的根据,那末,我们应当知道,它一大半是女子受拘束抑制后的结果,拘束一去,压迫一去,这种倾向也就会跟着消灭。但假若同时真有一些“生理学”的根据,而和羞涩、易感性、同情心一类女子的特性有些因果关系,那末它就不会有消灭的一天,因为这些特性是有先天的基础而万万不能改变的。在这种情形之下,最多我们只能希望道德的责任心一经发达以后,可以加以限制,使不致畸形发展,而教人无从辨认罢了。
19 女子性格与负责的能力
男女两性之间,就天赋的能力而论,究属谁在道德方面,比较卓越,是常有人问而事实上很不通的一个问题。我们在这里可以不必多说。许多年以前,有一位说话最有含蓄最耐人玩味的恋爱道德家,瑟南古(Senancour),早就有过一个答复,我们把它引来就够了。他说:“就整个的局面而论,我们没有理由说究属那一性的道德性更来得优越。两性各有各的错误,也各有各的善意的地方,两相拼凑,也就不分上下的成就了自然的旨意。我们很可以相信,在人类的两大部分中间,种种善缘孽果,也就大致相同。例如讲恋爱罢,我们平时总喜欢把显而易见的男子的放辟邪侈和一望而知的女子的幽娴贞静互相对比,以为男子不及女子;其实呢,这种估量的方法是徒然的,①见庇氏所作今日已成英国文学界名著的日记,惠特莱(wheat1ey)编订本,第七册,第10 页。②见朗勃罗梭与弗瑞罗合著《犯罪的妇女》LOmbrosoandFerrero;LaDonnaDelinquent);又霭理士《男与女》(MenandwOman)第四版,第196 页。③见戈氏所著《道德的神学》(THeologieMorale),第381 则。因为事实上男子对女子所犯的错误,在数量上一定和女子对男子所犯刚好相等,不会多也不会少。在我们中间,完全诚实的女子要比不欺暗室的男子为多,但这种多寡的分别是显而易见的很容易扯平的①。但这个男女道德性的比较问题,理论上虽若容易解决,事实上对于人类全般的生活里、或一国的生活里,已经够产生许多问题,那末,我们在这里的辩论,也就近乎无的放矢了”①。
男女两性间的关系,原是一些彼此相须相成、相互抵补的关系,瑟氏这一番结论也是根据这种关系而说的②。
不久以前,法国的思想界,对于这问题上有过一番文字上的会通的讨论,尤其注意到忠诚这一点③。参加这讨论的都是一些著名的男女领袖,有的说通常女子要比男子优胜,有的说男女只是不同罢了,其间无所谓优劣高下;
但谁都承认只要女子能够和男子一样的独立,她们的忠诚也就不亚于男子。
一半因为传统的思想与教育,一半也确乎因为女子的特性,我们很承认许多女子对于道德责任的权利不敢自信,因而就不愿意担任下来。她们不但不担任;并且还要从而为之解释,说女子天职是应该牺牲自己的,或者另换一种比较用专门的术语的说法,女子的天性是要“受虐淫”的(masochistic)④。克拉夫脱—埃宾(Krafft…Ebing)不说过么,世间是有这么一回事的,就是,女子的天然的“性的降服”(“sexual subjection”)⑤。这种说法究属确不确,我们看不大明白,但即使假定是确实的,女子的道德责任还是道德责任,也不能因为它便给取消呀。布洛克和奥埃仑堡(Eulenburg)都竭力否认女子在性的方面有天然“降服”的倾向,他们认为这种倾向是后天人工的产物,是女子社会地位低落的结果,并且说,要是当作一种生理的特点来看,那未,男子在这方面反而比女于要厉害得多⑥。据我所能见到的,我也以为女子要比男子肯牺牲自己的看法,并没有多大生物学的价值。所谓自我牺牲,假若其间有些微强迫的意味,不论此种强迫为物质的抑或道德的,就不配真正用自我两个字;即使是一种从容就义的行为,也只能说是牺牲了一个小善,来换取一个大善。一个人吃了一顿好饭,我们也不妨说他“牺牲”了他的饥饿。即就传统的道德的范围而论,一个女子爱上一个男子,终于牺牲了她的色相,她的“名誉”,但因为这一番牺牲她便得到了一些她认为更有价值的东西。有一位女子曾经说过:“一个女子能够献身与自己所爱的男子,而使他快乐,这对于她是何等的一个胜利呀!”所以建筑在健全的生物基础上的道德是用不着“牺牲”的。即使要用的话,那末,生物求爱的自然法则所要求的自我牺牲,是在雄①何以容易扯平,殊不明白,难道说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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